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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幼儿园中小学校高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21  |   阅读量:   |   发布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部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结合陕西省大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实际,2020年2月9日,陕西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陕西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南明确了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后防控措施、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意见,旨在科学精准指导各地各类学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2020年 3月,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已发布,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人卫健康”微信公众号、人卫电子书 APP免费浏览使用。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 .成立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2 明确相关责任。学校校长、书记(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要明确部门内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3 建立各项制度。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制度,包括: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报告制度,休复课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
4 畅通联控网络。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确定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5 形成联防联控。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领导下,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6 加强外籍和港澳台师生管理。有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师生的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统一疫情防控机制,并加强与外事、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
二、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7 .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公开信、微信或短信通知、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和抗疫期间心理防护教育。教育师生作息规律,健康饮食,适度运动,提高自身免疫力;勤洗手,房间常通风,避免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做到科学防控疫情,理性看待疫情。
8 做好防控人员培训。各学校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校医、保健教师及相关从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防控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与技能培训,并普及至全校师生。
9 建立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监测机制。通过“每日健康打卡”,记录所有返校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如教职工或学生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应主动报告或由学生监护人报告学校或社区,并及时就医。必要时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校。
10 建立教职工和学生假期行踪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全面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工和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并建立跟踪档案,做到无一遗漏。落实跟踪责任人(学生的跟踪责任人为班主任,教职工的责任人为直接领导),如有特殊情况,跟踪责任人要及时向学校防控领导机构报告。
11 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学校教职员工先于学生返校。在外地的教职工返回学校所在地后,在正式到岗工作前,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隔离和健康监测。
12 规划设置隔离区。各学校要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带有洗手设施的隔离观察室,配备防控必须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物品,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建立健全隔离、转送工作流程,保证每一人次隔离都对隔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3 备足防护用品。各学校要备足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14 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所有场所场馆、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清洁,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做好教室、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和消毒防护。
15 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各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学生在家学习和生活的辅导和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要根据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教育+互联网”形式,通过互联网、电视、移动终端等方式开展网上教学活动、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实现推迟开学期间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
16 严格做到“七个不得”和“四个到位”。延迟开学期间任何学校不得自行开学,不得组织学生集中返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开放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不得举办聚集活动和考试,学生不得私自提前返校,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服务。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认真制定开学预案,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开学时准备充分工作到位,教职工及学生健康监测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到位。
三、强化开学后防控措施
17 加强门禁制度。学生开学后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每天定时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门禁制度,严控进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对出入学校的车辆做好检查、登记和消杀等防疫工作。
18 保持环境卫生。各学校每天要全面做好校园、教室、宿舍、工作场所、场馆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等的清洁,定时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进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还要每天做好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清理、通风消毒等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9 加强食堂管理。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全力做好食堂的卫生、定时通风和消毒工作,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午检工作。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20 加强师生到校的交通管理。配备和使用校车的学校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手续,对校车按时消毒,及时检查;乘坐私家车上下学的师生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防护。
21 加强在建项目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在建项目,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对进入现场人员全部进行体温监测,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完善车辆、人员进出工地登记、检查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
22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本预案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线下开班授课。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防控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23 坚持健康监测。各地、各学校要指导师生和职工坚持每天做好居家观察,确保开学时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居家观察不少于14天。返校时,要精准掌握每一名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高发地区等情况。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24 疫情未解除之前。学校不得举办开学典礼、活动比赛等聚集性、大型集体活动。集中上课应佩戴口罩。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营养教育和安全教育。倡导和鼓励教职员工、学生适量开展体育锻炼和户外运动,增强体质。
25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健康资料,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校医和保健老师应做好个人防护,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26 细化“一校一案”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强化底线思维,制定本地区开学工作预案,指导学校采取“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开学后的各项工作,细化到学校所有人员、每个环节与流程,确保开学预案具体化、可操作、可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序调整实习实训和实践教学安排。
27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或其他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8 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各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值班值守,夯实责任,任务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陕西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工作总要求
以“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高校安全开学,平稳有序开展开学后各项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高校校园人员均体温检测,所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隔离,所有疑似病例及时送医,坚决阻断疫情进入校园。
二、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高校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卫生人员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2.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各高校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科研、研究生、人事(教师)、后勤、保卫、医院(或卫生室)、团委、宣传、纪检监察、院(系、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建立学校、院(系)、年级(班级)校内三级防控工作机制,加强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联系,开展联防联控。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收集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5.各高校要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三案七制”,“三案”具体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七制”包括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制度、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教学生活场所通风消毒制度。
三、开学前准备工作
6.做好师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全覆盖、无遗漏,摸清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留学生、紧密接触家属等)分布情况及感染病例情况。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形式给所有师生(含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实施每日健康打卡,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 14天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安排专人每日统计师生员工每天所在地、身体状况等信息,实行每日健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师生带病返校。
7.做好疫情防控各类物资准备,各高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隔离场所,配置隔离床位数不少于本校在校生总数的 5‰,配备疫情防控必需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医用物资,储备必要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8.全面整治校园环境,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垃圾站、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重点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烘干机等设施。
9.做好延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安排,各高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 2020〕15号)要求,积极做好延迟开学期间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在家备课,开展教研科研工作。
10.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培训,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新媒体及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多方式、多途经将疫情防控知识推送给师生员工,增加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分类分次组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项工作机构及关键防控点等部门的人员学习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熟悉工作内容及流程、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保障好校内学习生活。
11.各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组织做好返校准备工作,指导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好返校前 14天的健康监测,对学生健康状况按照14天健康监测无异常、尚在隔离状态、疑似确诊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人员分管包抓负责,将防控要求点对点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要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错峰返校,杜绝聚集返校、带病返校、未经批准私自返校。加强学生返校途中安全防护教育,避免因返校引发新的疫情传播。各高校返校工作方案要在开学提前一周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有序组织学生返校。
四、开学后防控工作
12.疫情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园人员管理,对因特殊原因出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异常者严禁出入校园,并要求其立即就医。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体温监测岗,对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疫情未解除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
13.持续加强对未返校师生的监管,各高校要持续加强与对未达到返校条件师生的联系,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充分体现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要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14.科学安排日常教学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适当调整学校教学科研计划,充分利用在线课程开展理论教学,有序调整实习实训和实践教学安排,科学考虑毕业设计(论文)安排。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教师集体教研、培训活动,适当限制集体科研活动规模。要适当调整教学方式,避免集中上大课,小班上课时师生应佩戴口罩。实验室和图书馆错峰开放,避免人员聚集。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15.加强校园日常环境清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日常消毒,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每日至少3次。
16.加强食堂疫情防控,采用错峰就餐,避免人员聚集。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学校要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物资采购登记,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五、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17.持续做好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管理,各高校要在开学后持续深入开展疫情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促进教职员工和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18.加强在校师生日常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每日对非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含食堂从业人员等)和学生进行晨检,做好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休复课证明查验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19.各高校校医院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开展诊疗和健康监测时,医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0.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各高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应措施,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1.各高校要加强舆论导向,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控的信息,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恐慌情绪。要积极主动做好学校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的心理疏导。
22.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落实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各高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绝不能麻痹大意,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懈怠。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疫情蔓延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要依纪依法惩处。(来源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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