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邮电大学现代邮政学院概况
西安邮电大学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院校,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1980年,西安邮电大学恢复建校之初就设有“经济管理与邮政系”。其后,面向全国招生邮政师资班、邮政管理专科、邮政通信管理本科等。1994年邮政系成立,2016年7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邮政局签署协议,共建现代邮政学院,同年12月20日,学院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6月,学校将物联网与两化融合研究院并入现代邮政学院。学院现有在校生630余名。教职工70人,其中专任教师5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9人,副教授16人,博士31人;交通部青年科技英才1人,邮政行业科技英才1人,西邮学者1人。现有物流管理、工业工程、邮政工程、邮政管理4个本科专业,工程管理(MEM)、交通运输(物流工程)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其中,物流管理本科专业是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流管理专业教学团队获“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
二、招聘学科领域及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法学(邮政法、法学理论等方向)、应用数学(网络优化、智能算法等方向)等相关学科领域及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高层次人才。应品德优良,学风严谨,身体健康。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具有较高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引领本学科的教学、科研科学发展的能力。
2、优秀博士。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工作,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2 周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第一学历一般应毕业于高水平建设大学及以上层次高校,本科、硕士、博士阶段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四、高层次人才分类
(一)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知名科学家、国外相当于两院院士水平的人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二)第二层次
年龄原则在55 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级A类人才项目入选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3.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4.国家“973项目”、“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5.成果突出,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者;
6.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第三层次
年龄原则在45 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国家级B类人才项目入选者;
3.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5.成果突出,在本领域国内、外顶级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获得其他突出创新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
6.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第四层次
年龄原则在40 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2.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3.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4.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 人);
5.成果突出,在本领域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主持多项国家级项目或获得其他较为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骨干);
6.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第五层次
年龄原则在32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到35 岁,成果突出,一般应有1 年以上(含1 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知名导师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 项,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考察认定具有较大培养潜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 一区期刊或TOP 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2 篇;或SCI 二区论文4篇;或ESI 高被引前1%论文2 篇(材料学科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要求)。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 篇以上,其中包括顶级期刊1 篇或SSCI、SCI 二区、权威期刊2 篇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A 类期刊5 篇。
五、优秀博士遴选类别及条件
(一)A 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国外期刊可以是通讯作者,国内期刊可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发表SCI 一区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1 篇;或SCI 二区2 篇;或SCI 三区以上3 篇;或ESI 高被引前1%论文1 篇。
2. 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人文社科类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 篇;或在SSCI、A&HCI 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 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 篇且其中1 篇发表在SSCI、A&HCI 期刊或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或在CSSCI 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6 篇;或在SCI 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 篇;或在SCI 期刊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 篇;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A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 篇。(注: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相当于CSSCI 源期刊(不含扩展版)1 篇。)
(二)B 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篇且其中1 篇为二区;或SCI 三区2 篇;或在SC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 篇。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A&HCI 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 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4 篇(其中经济学学科排名前50%的高校毕业生为3 篇);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A、B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 篇(其中1 篇须为A类);或在SCI 期刊发表论文2 篇(其中1 篇须为三区)。
(三)C 类博士
达不到A 类或B 类博士招聘条件,但又属教学科研单位急需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已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试讲效果良好,为满足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合约制招聘。
六、引进待遇及管理
(一)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
(1)提供200 平方米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10 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0 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1500~3000 万元;
(3)提供年薪200 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团队,配备工作助
手和工作用车;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2.第二层次
(1)提供160 平米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10 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50~200 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00~1500 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100~150 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团队,提供工作用车;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第三层次
(1)提供160 平米以上校内有偿住房一套,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80~150 万元;
(2)理工类提供500~1000 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100~3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60~100 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4.第四层次
(1)提供160 平米以上校内有偿住房一套,并享受一次性安
家费50~80 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0~500 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0~100 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30~60 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5.第五层次
(1)提供有偿住房一套(经济困难者最长可按3 年分期付款),安家费10~30 万元;如果本人放弃住房,学校提供购房补贴55~75 万元;
(2)理工类提供30 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15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直聘为副教授或教授职称,享受聘用岗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以适当方式解决配偶工作。
6. 对于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来校工作不少于三个月),按照同层次人才的岗位待遇标准,以实际工作任务目标支付工作津贴,同时提供以下待遇:在校期间,提供住宿,保证工作用车;报销来校往返差旅费;以西安邮电大学名义发表的论文、申请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按西安邮电大学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优秀博士
1.A 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 年发放4000 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10 万元;或连续10 年发放购房补贴5.5 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55 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 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 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五年内聘用到副教授七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 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降聘至讲师十级岗位,分10 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2.B 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 年发放3500 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5万元;或连续10 年发放购房补贴4.5 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45 万元。
2.理工类提供5 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聘用到讲师十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 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将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3.C 类博士按人事代理管理
1.聘用到讲师十级岗位,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
2.理工类提供3 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2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12 个月。首次聘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首次聘期内应聘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业绩,可随时转为事业编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当年A 类博士标准补齐差额。
七、遴选程序
按照学校《西安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西邮校人〔2016〕4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初审资格并组织思想政治和业务考察、人事处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高层次人才还须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学院或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道德鉴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主要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分区证明、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等)。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到前核查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现代邮政学院办公室(办公楼402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5383289
邮箱:yzxy@xu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