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要求,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思政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学生手册》、《西安邮电大学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实行)》(西邮校发【2020】68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立德树人根本工作,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班主任工作是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班集体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教育者。在深度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价值引领、学风班风建设、形势政策教育、帮扶学生学业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 班主任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与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授课教师从不同侧面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管理,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班主任的设置与任职条件
第四条 选聘基本条件。学院在在职教师中选拔聘用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骨干教师,一对一制定班级开展班主任相关工作。
第五条 学院党委负责选聘班主任。班主任任职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确因工作需要离岗,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学院鼓励全体教师特别是新入职教师、来校任职不满三年的教师以学术班主任、学术导师等多种形式参与班主任工作。若班主任数量不足,也可从党政管理干部、教辅人员、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党员或离退休教师中选聘。
第七条 根据学校《西安邮电大学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实行)》(西邮校发【2020】68号)规定,凡我院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班主任的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院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同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组织和学习中省、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特点,明确学习和科研目标,端正学习科研态度,掌握正确学习和科研方法;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班级课堂教学效果和科研开展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转达学生对教学科研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至少随堂听课4课时,与任课教师和导师共同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指导学生积极开展各类学术、创新和实践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帮助学生尽快进入实验室、科研团队;及时掌握学生考研、就业动态,在报考院校、专业选择、就业指导方面给予积极引导。
第十条 抓好学风班风建设和学术规范建设。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学术素养,及时纠正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督导学生按时按标的做好学术论文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十一条 协助辅导员加强班委会、团支部建设,积极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队伍,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参加3次主题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了解学生生活情况,进行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协同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自护自救等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经常与学生谈心,对所负责班级建档立卡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等要做到谈话全覆盖无死角,每学年必须与其谈话1次以上,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第十三条 建立家长联系机制。协助辅导员定期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根据需要及时将特殊学生群体的状况与家长联系沟通。
第十四条 建立毕业生反馈机制,协助辅导员定期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与所负责班级毕业生、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并及时将学生、用人单位的意见建议反馈学院相关部门,构建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检测的闭环,持续改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五条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及重大事件的记录和问题处理等,每学期末将《班主任工作日志》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学院定期组织开展班主任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班主任工作例会,布置和检查班主任工作,听取班主任对班级工作的汇报。
第十九条 学院党委负责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并建立班主任考核档案。考核内容为班主任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实绩。学院每学年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通过查阅《班主任工作日志》、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检查履行班主任职责的成效,对班主任做出客观评价,并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重要参考依据。对工作不合格的班主任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
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学院按50个超课时当量进行奖励;年度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学院按30个超课时当量进行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在年度评奖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起实施。
现代邮政学院
2020年12月23日